(續上篇) 大家說「一個人」那篇文章看起來有點悲傷 其實續篇要寫的是「兩個人」啊 初次見到山姆是在愛德華慶生的K9 KTV 那天我剛參加完Dunhill在天母的派對 在大雨中搭學弟的車到京華城 下車時還不小心把手機掉在車上 那天山姆穿了一件條紋的POLO衫,戴了頂鴨舌帽 剛退伍,壯壯的,歌唱得挺好聽 其實包廂裡,除了壽星,我什麼人也不認識 只是因為京華城離我的住處近,就去捧個場 唱完歌,大夥一同走去小龍麵店吃宵夜 山姆走在我旁邊,跟我說他兵變的故事 互留了MSN的我們,並沒有刻意聯絡 有天深夜我在家裡加班 為的是將雜誌上的一篇報導翻成英文mail給國外 正好山姆在線上,聊了一會兒,還請他幫我看看翻得通不通順 我們都是台中人 但是他退伍後,上班前,常來台北找朋友 所以週末我們偶爾會互打電話看看要不要一起吃飯喝下午茶什麼的 結果總是:他在台中時我在台北,我回台中時他在台北 有一次,他和弟弟來台北找朋友,我們終於一起吃了飯,還去小公館喝了兩杯 有一次,我從高雄辦完秀回台中,他來接我跟朋友們一起吃義大利麵 有一次,我邀他來三越A4看秀,他一直到秀結束後才趕到,我們一起喝了咖啡 然後我們一起看電影、逛IKEA、吃晚餐,一起看夜景、買香水、相約去高美濕地… 那是十一月初的一個黃昏 我們開車先到清水吃山姆力推的路邊小凳超好吃肉圓 (就是一個擺在車庫的小攤,大家都捧著碗坐在馬路邊小板凳狼吞虎嚥) 接著到了高美濕地,我們脫了鞋準備往濕地裡走 第一步,就是要跨下一個很高的階梯 我正猶豫的時候,山姆的手伸過來牽住我的手 這一牽就沒有放了,我們一路牽手往前走,聊天、看夕陽 等天色漸暗了,再慢慢往回走,一直到上車回台中,他都沒有放開我的手 我們依依不捨地各自搭車回新竹和台北,等待下一個週末的相會 下一個週末,他來台北找我 我走到十字路口等他 遠遠看見背著黑色背包、腳步輕快的山姆 突然,我覺得,ㄟ.......我跟這個人好像不是很熟耶XD 山姆很體貼,很喜歡我 突然讓習慣一個人的我有些不習慣 走到哪他都會不自覺地伸手要牽我 我做什麼他都要幫我 我好不習慣只好跟他說: 「我可以自己做的事就讓我自己做,如果需要幫忙我再找你」←好無情的一個女生喔 但是,慢慢慢慢........ 走路的時候我總會跟上他的腳步去拉他伸出來的手 慢慢慢慢........ 提重物、開瓶蓋、倒開水、開冷氣都變成他的工作了(←不是always啦) 從「一個人」變成「兩個人」 聊天的主詞終於有了「我們」 安排每天的生活不能只顧慮自己 分隔兩地的我們總想知道對方今天過得如何 早上我打電話叫他起床,中午他打電話問我吃飯沒 我們是兩個「一個人」,有點孤單,但有週末的甜蜜 最近他忙得很,我有些抱怨 抱怨完又會擔心地說:你不要記得我那些氣話啦! 山姆說:我只記得妳是會製造幸福的女生 我說:你不可以不理我,不要離開我 他牽起我的手說:牽起來的手就不會放掉 那是他第一次牽我手的那個晚上,我傳給他的簡訊 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幸福甜蜜 兩個人也有兩個人必須面對的挑戰 快樂加乘,痛苦有時也會加乘 兩個人,要能珍惜與包容 兩個人,要愛對方比愛自己多 兩個人,要緊緊地牽著手 兩個人,要堅定地一起走下去! For you,我親愛的山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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