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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續上篇)

大家說「一個人」那篇文章看起來有點悲傷
其實續篇要寫的是「兩個人」啊

初次見到山姆是在愛德華慶生的K9 KTV
那天我剛參加完Dunhill在天母的派對
在大雨中搭學弟的車到京華城
下車時還不小心把手機掉在車上

那天山姆穿了一件條紋的POLO衫,戴了頂鴨舌帽
剛退伍,壯壯的,歌唱得挺好聽
其實包廂裡,除了壽星,我什麼人也不認識
只是因為京華城離我的住處近,就去捧個場
唱完歌,大夥一同走去小龍麵店吃宵夜
山姆走在我旁邊,跟我說他兵變的故事

互留了MSN的我們,並沒有刻意聯絡
有天深夜我在家裡加班
為的是將雜誌上的一篇報導翻成英文mail給國外
正好山姆在線上,聊了一會兒,還請他幫我看看翻得通不通順

我們都是台中人
但是他退伍後,上班前,常來台北找朋友
所以週末我們偶爾會互打電話看看要不要一起吃飯喝下午茶什麼的
結果總是:他在台中時我在台北,我回台中時他在台北

有一次,他和弟弟來台北找朋友,我們終於一起吃了飯,還去小公館喝了兩杯
有一次,我從高雄辦完秀回台中,他來接我跟朋友們一起吃義大利麵
有一次,我邀他來三越A4看秀,他一直到秀結束後才趕到,我們一起喝了咖啡
然後我們一起看電影、逛IKEA、吃晚餐,一起看夜景、買香水、相約去高美濕地…

那是十一月初的一個黃昏
我們開車先到清水吃山姆力推的路邊小凳超好吃肉圓
(就是一個擺在車庫的小攤,大家都捧著碗坐在馬路邊小板凳狼吞虎嚥)
接著到了高美濕地,我們脫了鞋準備往濕地裡走
第一步,就是要跨下一個很高的階梯
我正猶豫的時候,山姆的手伸過來牽住我的手
這一牽就沒有放了,我們一路牽手往前走,聊天、看夕陽
等天色漸暗了,再慢慢往回走,一直到上車回台中,他都沒有放開我的手
我們依依不捨地各自搭車回新竹和台北,等待下一個週末的相會

下一個週末,他來台北找我
我走到十字路口等他
遠遠看見背著黑色背包、腳步輕快的山姆
突然,我覺得,ㄟ.......我跟這個人好像不是很熟耶XD
山姆很體貼,很喜歡我
突然讓習慣一個人的我有些不習慣
走到哪他都會不自覺地伸手要牽我
我做什麼他都要幫我
我好不習慣只好跟他說:
「我可以自己做的事就讓我自己做,如果需要幫忙我再找你」←好無情的一個女生喔
但是,慢慢慢慢........
走路的時候我總會跟上他的腳步去拉他伸出來的手
慢慢慢慢........
提重物、開瓶蓋、倒開水、開冷氣都變成他的工作了(←不是always啦)

從「一個人」變成「兩個人」
聊天的主詞終於有了「我們」
安排每天的生活不能只顧慮自己
分隔兩地的我們總想知道對方今天過得如何
早上我打電話叫他起床,中午他打電話問我吃飯沒
我們是兩個「一個人」,有點孤單,但有週末的甜蜜

最近他忙得很,我有些抱怨
抱怨完又會擔心地說:你不要記得我那些氣話啦!
山姆說:我只記得妳是會製造幸福的女生
我說:你不可以不理我,不要離開我
他牽起我的手說:牽起來的手就不會放掉
那是他第一次牽我手的那個晚上,我傳給他的簡訊

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幸福甜蜜
兩個人也有兩個人必須面對的挑戰
快樂加乘,痛苦有時也會加乘
兩個人,要能珍惜與包容
兩個人,要愛對方比愛自己多
兩個人,要緊緊地牽著手
兩個人,要堅定地一起走下去!

For you,我親愛的山姆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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